不動產交易過程牽涉之法令甚多,如果自己沒時間深入了解,最好委託專業人員提供服務,選擇優良的專業代理人,可使你的權益獲得確保。
 

undefined

 

請慎選不動產服務人員:

請委託↓↓↓↓↓↓↓
 

曾先生   0938018199
 

可+LINE 留您的電話,我們將儘快與您連絡!

2016122302-1.jpg

此物件為法拍屋

→屋內隔局請參考同大樓之設計←

三拍 352萬元

格局:2房1廳1衛
權狀坪數:25.97坪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FB7.png

㊖  高雄法拍屋可以看屋內嗎? ㊖

 

高雄法拍屋不能進入屋內,可藉由地籍圖與建物平面圖來了解地形。

為讓想要參與投標法拍屋的民眾大膽投標,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比照房仲的做法,在法拍前一周開放法拍屋,供有意投標民眾參觀,但僅限空屋。台南分署說,帶看法拍屋,雖不提供擔保,但此舉將有助於民眾投標意願及提高投標金額。台南首創帶看法拍屋,南部可望跟進,但在未開放之前,仍是以法拍專員所提供的資料為主要參考。

 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217011002-1.jpg

此物件為法拍屋

→屋內隔局請參考同大樓之設計←

二拍 800萬元

格局:開放式格局
權狀坪數:77.16坪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217011001-1.jpg

此物件為法拍屋

→屋內隔局請參考同大樓之設計←

拍 192萬元

格局:2房1廳1衛
權狀坪數:21.01坪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2017010703-1.jpg

此物件為法拍屋

→屋內隔局請參考同大樓之設計←

拍 605萬元

格局:3房2廳2衛
權狀坪數:42.29坪 (含車位面積)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2017010702-1.jpg

此物件為法拍屋

→屋內隔局請參考同大樓之設計←

二拍 824萬元

格局:開放式格局
權狀坪數:87.85坪 (含車位面積)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2017010701-1.jpg

此物件為法拍屋

→屋內隔局請參考同大樓之設計←

拍 212萬元

格局:3房1廳2衛
權狀坪數:16.83坪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2017010601-1.jpg

社區:摩登經濟家
地址:高雄市新興區六合二路 

格局:1房1衛
權狀坪數:9.98坪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前些日子,一家報紙報導:有一位王姓男子,在九十五年的一月間,以一年為期,向臺北縣汐止市的一楝大樓中的屋主租用其中一間房屋居住,住進以後自己花錢裝設照明燈具和地鎖。由於屋主背負債務,租住的房屋被債權人聲請士林地方法院的民事執行處查封拍賣。這拍賣的房屋後來被人得標拍定買去。並由法院發給拍定人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,另方面通知承租人王某限期搬家,以便將房屋點交與拍定人。

 

王某於收到法院的通知以後就在期限內搬家。法院便在同年的十一月間會同得標人前往該屋辦理點交。發現屋內所裝的燈具及地鎖不見,天花板上還留有殘缺的電線。另外房屋的鐵門也不知去向。後來法院通知承租人王某到案調查,王某自認屋內的燈具和地鎖,是自己搬進後花錢所裝設,非屬原屋主所有。依他與原屋主所訂的租賃契約,他有責任將房屋恢復原狀後交還。所以雇請裝潢工人拆除後搬走,另外鐵門是原屋主答應贈送給他,才一併拆走。

 

民事執行處認為拍賣當時是將房屋連同屋內設備一併拍賣,拍定後並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與拍定人,這時房屋已歸屬拍定人所有,王某將拍定人所有的屋內設備拆走,已涉及刑責,於是便將王某送請檢察官偵辦。後來王某被檢察官以侵占罪提起公訴。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㊖ 高雄法拍屋代標公司哪家比較好? ㊖

 

依照我們的經驗,因要評估行情而蒐集資料的時間,得標後也是覆雜繁鎖的過程,不熟悉的人能做到產權過戶交屋也需要半年的時間,精力過度的消耗在不專業的領域上,往往影嚮投標人的工作精神及生活品質。

建議您可以委託專業負責的代理人,不僅省時便利,更是幫助您過濾物件,排除風險。

我們的團隊在一般房屋、法拍屋、土地開發、理財規劃都有累積數十年的重要經驗,其專業可分三大類: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FB5.png

㊖ 投資法拍屋到底怎麼獲利? ㊖

 

 

1.   通常訂出的拍賣底價會比市價低 2~3 成。

2.   每次流標會則以8折再重新拍賣,也就是64折,以此類推,所以到法拍屋三拍,其價格更低,價金拉距越大所賺取的差價也越可觀,許多投資人利用此方式來致富。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㊖ 法拍屋標購流程 ㊖

 



一、投標二、得標三、過戶

曾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1 2 3 4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